珠宝首饰的价值理论及估价方法选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珠宝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资产交易”日趋频繁,而这种行业间的联系只有通过“珠宝首饰估价”这一手段才能有效地向外辐射。珠宝首饰估价作为联系品质鉴定与市场价值之间的纽带,是珠宝首饰保险、拍卖、典当、抵押贷款、清算、税收、捐赠等必不可少的环节。当前珠宝首饰估价已成为该行业发展的“瓶颈”,尤其对保险业的影响更为明显。

  迄今为止,珠宝首饰估价已是国际资产评估六大系列之一。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珠宝首饰估价准则,珠宝首饰估价行业和市场发展极不规范,估价结果千差万别。有的估价者为了自己的利益高估或低估价值,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到整个珠宝估价行业的信誉。估价结果得不到公认,公平交易得不到保证,同时也严重阻碍了珠宝估价在银行、保险、税收、司法等领域的拓展。因此,分析珠宝首饰价值的形成和估价特点,探讨珠宝首饰的估价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珠宝首饰估价的理论基础

  《国际评估准则》中指出:“资产评估植根于古典经济学和现代经济学”。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强调“价值”主要是由“成本”决定的。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被认为是第一本系统经济学著作的《国富论》中提出,价值是一种客观现象。一个物品存在是因为它具有效用,稀缺性也使得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一件物品的“客观价值”一般都反映了生产它所需要的成本。以此为基础,亚当·斯密建立起“成本-价值”关系模型,该模型奠定了现行估价方法之一的成本法的基本思路。继续亚当·斯密之后,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决定价值的理论,李嘉图指出:“在社会的早期阶段,这些商品的交换价值,即决定于这一商品交换另一商品时所应付出的数量的尺度,几乎完全取决于各商品上所费的相对劳动量”。这也就是说,在这种条件下,惟有劳动是使两者能够等价交换的依据。从外部条件来说,在这里,这两种商品是直接和完全相等的,也就意味着供给和需求相等,两者不存在差别,从而排除了供求差别对交换的影响。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偏颇首先表现在不适应地抬高了商品价值这个范畴的意义和地位,把价值看作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最普遍、最一般的基础,而把作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事实上的一般基础思维商品价格现象放到从属于价值的地位,从而排除了构成这种依据的其他各种因素,结果导致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政府同现实经济生活的脱节。目前估价中的“非市场价值”的定义和“成本法”估价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古典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供求平衡价值理论强调“价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值是需求的函数,供给大于需求时价值就小,供给小于需求时价值就大。价值是生产要素论、供求论、生产费用论和效用论的结合。同时价值是个相对名词:某一商品的价值,指的不是该商品本身具有的某种内在的本质特性,而是该商品所能换得的其他物品的数量,因此某一物品的价值是相对于另外某一物品或一般物品而言的。价值和价格只是在市场上由竞争决定,而市场上的价格应当遵循同一率,即同质同量的商品,在同一市场上的价格应当是相等的。另外,凯恩斯强调“消费倾向”、“对资本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期”和对货币的“流动偏好”这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决定“有效需求”。因此,估价中的“市场价值”的定义和采用“现行市场法”与“收益现值法”进行估价的价值理论基础主要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供求平衡价值理论。

  《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的定义为: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这一定义正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供求平衡价值理论在评估中运用的具体化。自愿买方是资产的需求者,自愿卖方资产的供应者。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的交易价值就是经济学的供求平衡价值理论中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均衡时点的理想价值。因此市场价值并不取决于评估基准日发生的真实交易,而是对评估基准日内对在符合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下某项交易应当实现的价格的估计。《国际评估准则》中“非市场价值”是相对于“市场价值”而言的,非市场价值概括为在用价值(特定资产在特定用途下对特定使用者的价值)、市场限制性资产、特殊的、具有特殊目的的或特殊设计的资产以及持续经营价值等。对于在用价值、市场限制性资产、特殊的、具有特殊目的的或特殊设计的资产来说,因资产为既定用途而不准备出售或市场限制性不能公开出售以及没有市场交易等因素,因此其价值主要按成本来确定,其评估价值理论主要是古典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

  二、珠宝首饰估价的特点

  (一)珠宝首饰价值的特征

  1、珠宝首饰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品质特征,但也受人们的喜好和市场供给的影响。

  珠宝首饰属于特殊资产,它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品质特征。鲜艳绚丽的颜色、灿烂的光泽、坚韧而质地细腻、高透明度或特殊的结构、构造和色彩(变彩、色变、星彩等),化学成分稳定等,决定了珠宝首饰具有较高的观赏艺术价值。但品质级别与其价值并非是简单的线性关系。除了品质特征外,珠宝首饰的价值还与市场供求、人文和历史内涵、流行时尚色彩、款式的独特性等因素有关。目前,业内所谓的估价在很大程度上只能称之为“品评”,即专家对珠宝首饰级别优劣的一种主观评价,科学的估价应将“品质级别”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由此分析出其客观的价值类型。例如,2粒20Oct的碧玺,它们的净度级别虽有不同,但其市场价值很可能相近。此处的净度特征具有客观性,但级别却具有主观性,相应的市场成交价也具主观性。因此,珠宝首饰的估价不仅是以质认价,而且还需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充分考虑其是否美观、奇特和稀少以及当时、当地人们的喜好和供货情况的影响。这正所谓“黄金有价、宝玉无价”,况且宝玉又具有储备保值的功能。

  2、珠宝首饰价值包含有形价值及其所依附的无形价值。

  珠宝首饰既不同于一般的有形资产,也不同于商标等其他无形资产,而是有形资产和其所依附的无形资产的综合体。如一个玉器,其价值除了质材本身价值外,还凝结了设计师的智慧和创作理念。因此,珠宝首饰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其品质特征,还包含着制作者的娴熟技术及珠宝首饰的品牌等无形价值。况且珠宝作为大自然的偶然性结晶产物,加之资源匮乏,这种偶然性和珍稀性决定了珠宝价值的恒久性和潜在的升值价值。

  3、珠宝首饰价值高低是以消费者对其的认同和制作者的切实努力为基础的。

  消费者的认同是珠宝首饰价值形成的充分条件。如果没有消费者的认同,就无法确认珠宝首饰有无相对独立的创利能力以及其创利能力的大小程度;反之,制作者的努力是珠宝首饰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因为,如果没有制作者的努力,消费者就根本不可能认同珠宝首饰的价值。两者缺一不可。

  4、珠宝首饰价值体现在它的天然性、稀缺性。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人工可以合成宝石及处理天然宝石,而宝石以其天然和稀有为贵,人工处理宝石或合成宝石与天然宝石在价格上有天壤之别。同样,即使是同一种宝石,其天然、优化处理品和合成品的价值也绝不相同。由此,天然玉石的价值高于人造玉石,品质有缺陷的珠宝,其价值大大低于品质完美珠宝。

  (二)珠宝首饰估价目的

  珠宝首饰估价是因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特定的目的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描述、分级,并综合市场信息,独立而且公正地确定其价值的行为。同样的珠宝首饰,因为估价目的不同,其评估价值也往往不相同。因此,明确估价目的,对于科学地组织估价工作,提高估价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珠宝首饰市场估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

  1、银行、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要估价。在银行贷款时,以珠宝首饰作为财产担保或质押;珠宝首饰保险公估,以确定保险费、保险范围及理赔依据。

  2、公安、检察、法院等机构进行珠宝首饰财产公证明需做的估价。公安检察机关对经济犯罪事实的侦察、起诉,法院的判案和仲裁,以及海关征收关税、海关和边检部门处理的罚没品等都需进行估价。

  3、珠宝首饰拍卖或典当需要估价。拍卖时,对珍贵的和高档的珠宝首饰都要有一个参考价;对于无底价拍卖品都有一个市场指导价,这就要预先对拍卖品进行估价。同样,以珠宝首饰典当需对典当品进行估价。

  4、以他人捐赠、财产分割及遗产确定为目的的估价。当发生他人捐赠珠宝首饰行为,离婚财产清算或公司合作关系终结而进行的财产分割,以及遗嘱验证和遗产继承税评估时,均需估价。

  5、为确定珠宝首饰的价格而进行的估价。投资者通过估价获取珠宝首饰的最低成本价格,据此考虑是否投资生产;珠宝首饰生产者通过估价决定其出厂价格;珠宝首饰供应商通过估价确定珠宝首饰的零售价格,即最终消费价格。

  6、为珠宝首饰公司的整体评估而进行的估价。主要在珠宝公司资产转让,或公司发生财务纠纷,要以珠宝作为财产担保或质押,以及珠宝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等方面的估价。

  7、为收藏和其它目的进行估价。如以满足人们对珠宝首饰的收藏以及价值的好奇心而进行的估价。

  三、珠宝首饰估价方法的选择

  现行的资产估价普遍采用重置成本、现行市价、收益现值和清算价格等估价标准及方法。

  1、重置成本法。它是指在现时条件下,估算出被估价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其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确定被估价资产价值的方法。《国际评估准则》中对成本的解释是:“成本是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所需要的货币数额。当商品生产、服务提供完成之后,成本就成为历史数据。”重置成本法是以成本为基础进行估价,购置一项资产投入的资本,无论所形成的资产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资本化的费用性资产,都属于投资成本。因此,成本法的估价原则是估算投产者投入的成本,包括复原成本或更新成本。从投资角度来说,这个估价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从转让、交换的价值来看,这个原则就不完全适用了。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是市场价格,而不一定是成本价格。市场价格是在市场条件下形成的,是买方愿意支付的、市场认可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有时高于成本,有时低于成本,并不都等于成本。因此,考虑到珠宝首饰估价的目的,重置成本法的应用受到了较大的限制。一般生产者是根据生产成本加上适当利润来确定销售价格的,因此,只有在确定珠宝首饰的销售价格时,重置成本法才是可以考虑的估价方法。

  2、收益现值法。它是根据被估价资产未来期间为资产占有者带来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估价基准日的现值的方法。一项资产未来期间带来的收益越多,则价值越高。资产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的获利能力和潜力。该方法在运用过程中,要求能够科学合理地获取预期收益、折现率及持续获利时间等三个基本参数。然而,对珠宝首饰而言,由于缺乏经营历史资料及其估价的特殊性,运用收益法估价难度较大。

  3、现行市价法。它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估价对象机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差异调整,估算出被估价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已在国际上广泛使用多年,被广大用户所接受。因为,它以公开的市场,进行公开的交易,价格以开,愿买愿卖为基础。除特殊情况外,市场法所反映的价格是市场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交易价值或转让价值。考虑到珠宝首饰的价值特征和估价目的,此方法应是估价的主要方法。

  4、清算价格法。它是根据企业清算之日预期出卖资产可收回的快速变现价格确定评估值。清算价格一般低于现行市场价值。因为企业清算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将资产转让或拍卖,而且这种资产交易活动的主动权在于买方,买方必定会极力压低成交价格,从中获利。所以,采用清算价格法能确切地估算珠宝首饰作为抵押物的变现水准和价值大小。

  尽管上述估价方法均可用于资产估价,但由于估价目的、条件和对象的差异,用一种方法得到的估价值往往不适用于其它环境的估价要求。为了取得最为准确的估价值,就需要从珠宝首饰的特点出发,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和参数。

  根据估价理论及珠宝首饰的特点,结合估价目的,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应是珠宝首饰估价的首选方法。对于收藏、捐赠、财产分割及遗产确定为目的的估价可根据相同或类似珠宝首饰近期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差异调整,估算出其价值。对于保险评估公估、抵押贷款、法院判案、罚没品处理、企业清算、拍卖、典当的行为估价可以估价基准日现行市场价为基础并充分考虑珠宝首饰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确定其评估价格,资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可用折扣率或变现率参数来确定,两者的关系为:

  变现率=(珠宝首饰快速出售时的价格/珠宝首饰正常出售时的价格)*100%

  折扣率=1-变现率

  评估价格=珠宝首饰的市场价格*变现率

  式中,变现率的确定可通过调查本地区近期内(通常三年)珠宝首饰的估价方法及结果、实际变现方式及变现金额,掌握充分的第一手资料,获得各类珠宝首饰实际变现值与按公允价格确定的评估值的比率得出。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珠宝首饰从来就不是“低档商品”(即随人们收入的增加,需求量越来越少的商品,如价廉质次的物品),而是属于“正常商品”(即随人们收入的增加,需求量越来越多的商品)。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珠宝首饰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保险业进一步开放,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加强烈,珠宝首饰企业的发展、扩张、兼并、破产的速度会更快。因此,珠宝首饰估价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然而,珠宝首饰估价是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智力型中介服务,且具有跨学科、跨行业的特点。估价的关键是寻找价值特征而并非仅仅是品质特征。因此,研究珠宝首饰的价值理论和估价特点、探讨估价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价格导向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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